95年03月第85期校友會刊
(本刊訊)聯合大學校友總會 獎勵母校學生創新發明獎助辦法
第一章 宗旨第一條;為鼓勵母校學生重視智慧財產權,培養創新發明之研究學風,並進而提升母校之校譽及競爭力,特設立本獎助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第二章 推薦與申請
第二條:凡參與母校專題研究課程之學生,經指導老師及各科系主任推薦即可申請。
第三條:各系科每學年可獲獎助三組,於每年度辦理兩次申請,所需表格,請至本會辦公室索取。第一次申請截止日期為 四月卅日 ,第二次申請截止日期為 十月卅一日 。
第四條:初次申請截止後若仍有缺額,則不受前項「各系科每學年可獲獎助三組」之限,唯最多每科系僅能增兩組,並旋即受理第二次推薦之申請。
第三章 獎勵與權利
第五條:本會所受理中華民國專利之申請案,每案補助金額為新台幣壹萬元整。
第六條:受獎助之申請專利,其「創作人」及專利權之歸屬為各該專題研究之師生。
第四章:附則
第七條:本辦法經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1、本辦法業經八十九年十月廿一日二屆六次理監事聯席會通過。
2 、本辦法業經九十五年二月廿六日第五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。
建立時間:2006-08-29 15:15:43
修改時間:2006-08-29 15:15:43